中国伟哥金戈权属罗生门:白云山被举报风波升级康业元称受不明人员骚扰

来源:767股票知识网 时间:2019-07-24 12:20:03 责编:767股票 人气:
白云山(600332) 与康业元的“金戈”之争再度升级。 7月23日晨间,北京康业元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简称“康业元” 发布了一份通告,表示公司领导和员工遭到一些不明身份人员的骚扰和威胁,为保证领导和员工的人身安全以及公司的正常运转,临时搬到生产线办公区办公。
此前,康业元因公开举报广药集团董事长,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二者的纷争直接引发白云山A(000522)H股波动。从7月19日发出举报信至今,白云山A(000522)H股分别下跌3.65%、6.40%。
争议双方对对白云山(600332)重要产品——金戈的“
谁的“金戈”?
天眼查数据显示,康业元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1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投资信息咨询等业务,是白云山(600332)控股子公司广州白云山(600332)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简称“白云山(600332)科技” 持股49%的股东。
不久前,康业元在上接连发布《公开信》、《针对广药集团李楚源违法违纪的实名举报信》、《严正声明》、《关于组建广州白云山(600332)医药科技》等文章,控告广药集团董事长李楚源涉嫌违反《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披露信息不实,隐瞒利润及收入、财务数据造假、偷税漏税,直接侵害上市公司股民以及中小股东利益,间接侵犯合作伙伴权益等。
记者通过梳理康业元的多封声明了解到,康业元称其曾用国家一类新药枸橼酸西地那非片 金戈 临床批件及国家四类新药阿奇霉素粉针剂新药证书作价入股白云山(600332)科技,并持股49%,广药集团以白云山(600332)商标使用权等资产入股持股51%。
因此,康业元指出,金戈并非广药集团所研发,也非广药购买,而是由康业元提供,金戈的经营权、销售权、收益权归白云山(600332)科技所有,康业元有权利分享金戈所带来的收益。
7月23日,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了白云山(600332)证券部,接线人士却给出了截然不同的答案。
该证券部人士提到的关键点在于——白云山(600332)科技公司成立于1999年,而彼时,与上市公司合作成立该子公司的是一名自然人,而非康业元,直到2009年,康业元才从该自然人手中受让了白云山(600332)科技公司的股份。
事实上,康业元于2009年6月22日成立,自然无法参与组建白云山(600332)科技公司,康业元对白云山(600332)科技的实缴出资日期为2009年7月1日。
上述白云山(600332)证券部人士强调:“金戈产品的生产销售是白云山(600332)负责的,包括它的原材料是白云山(600332)制药总厂做的,金戈的生产和销售都是我们这边完成的。对于金戈产品的研发我们从1999年就有在做,当时伟哥的专利保护期还在,所以我们不能生产,只能做研发。”
不过,对于当时和白云山(600332)一起合作成立白云山(600332)科技公司的自然人身份,该证券部人士并未透露。
罗生门待解
作为上市公司的“拳头产品”,金戈早已成为白云山(600332)的“现金奶牛”,尽管2014年10月才上市,但金戈在2015年便实现销售收入2.34亿。
发展至今,金戈已经成为白云山(600332)中流砥柱般的存在,2018年, 白云山(600332)制药总厂生产的枸橼酸西地那非片 商品名“金戈” 销售收入再度跃居至6.62亿元,占白云山(600332)当年销售收入的1.58%;贡献利润总额为人民币3.99亿元,占公司当年利润总额的9.94%。
在康业元看来,其拥有金戈产品产权、经营权、收益权的49%,但白云山(600332)制药总厂在2016年4月22日给康业元下达的分配方案是销售额1-3亿提成8%,3-5亿提成6%,5亿-10亿提成3%,10亿以上提成2%。
据康业元透露,自2014年10月金戈产品上市以后,其生产权、生产权、经营权、收益权都从白云山(600332)科技剥离,并未按公司法进行股东权益分配。
而如果按照康业元的利润分配方案,白云山(600332)至少将损失2亿利润。
值得注意的是,康业元的“投诉”内容远不止于此。
康业元还指出,金戈的部分原材料采购成本为每公斤1800元,但白云山(600332)内部记账成本为每公斤10000元,其中或存在偷税漏税和虚假信披。
针对这一“指控”,7月19日,白云山(600332)发布澄清公告称,白云山(600332)制药总厂、白云山(600332)化学制药厂、白云山(600332)医药科技公司一直依法依规进行经营,不存在虚增成本、偷税漏税、隐瞒收入、信息披露不实、侵害股东利益等情况。
面对交涉双方的“各执一词”,双方的矛盾也日益激化。
7月22日、23日,康业元连发两文,指受到“不明黑客攻击公司官微”、“网络水军虚假言论诋毁事实”、“不明人员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