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英大系要来了!证券、信托与置信电气144亿元重组方案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

来源:767股票知识网 时间:2019-10-17 18:18:54 责编:767股票 人气:
英大证券“借壳”置信电气(600517) 新进展!
10月16日晚间,置信电气(600517)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英大证券、英大信托收购相关议案,同时,前一日 10月15日 ,该重大资产重组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
英大证券、英大信托与置信电气(600517)的并购重组广受市场关注,不仅因该收购事项是在央企混改背景下金融加产业资本结合的经典实例,涉及金额144亿元;而且英大证券拥有a股第一网红财经老师李大霄,其提出的“婴儿底”、“蓝筹底”把A股预测个底朝天。
英大证券、英大信托与置信电气(600517)重组事宜获国资委批复
置信电气(600517)称,于2019年10月15日收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置信电气(600517)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有关问题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本次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的总体方案。
本次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事项已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须获得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对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准、中国证监会对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准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次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方案的核准,并取得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所要求的其他必要的事前审批、核准或同意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事实上,英大证券此前最初是想通过IPO实现上市。
英大证券是一家注册地在深圳的全国性证券公司,注册资本27亿元,由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其前身蔚深证券于1995年获批成立,2006年由国网公司全面重组后,更名为英大证券。
2018年9月26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布了英大证券增资项目预披露公告。英大证券表示,计划按照60%的持股比例引入战略投资者,原则上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超过30%。因此引战完成后,现持股66.07%的第一大股东——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保留40%股权,处于相对控股地位。
英大证券还表示,完成增资后,公司将立即开展股改工作,为后续推动上市做好准备。同步启动上市研究工作,制定相关工作方案,聘请专业机构指导开展上市准备工作,并在适当时机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争取于2022年实现改制上市。
但此后却未有更多消息。
2019年3月18日,置信电气(600517)盘前突发公告称,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以信托、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资产与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初步考虑,涉及的重组标的包括国网英大所持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和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等资产。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上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据此,英大证券、英大信托或将实现曲线A股上市。
根据置信电气(600517)此前发布的资产重组方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英大信托73.49%股权和英大证券96.67%股权,交易作价分别为94.14亿元和49.84亿元,交易价格合计约144亿元。通过本次交易,置信电气(600517)将获得英大信托、英大证券的控股权,并间接取得英大期货的控股权,业务范围将增加信托、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
2019年9月23日,置信电气(600517)披露,近日收到通知,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英大集团、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电财 、济南市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合计持有的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英大信托 73.49%股权,及英大集团、中国电财、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国能国际商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 集团 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英大证券 96.67%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资产评估结果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并已取得《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置信电气(600517)称,本次重组尚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复、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对于英大信托股权变更的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于英大证券股权变更的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等程序。
不过,10月16日,置信电气(600517)股东大会以99.7941%比例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英大证券多次遭监管
值得关注的是,作为证券公司的英大证券经营状况让市场担忧。



企查查数据显示,英大证券涉86起法律诉讼和6起经营风险,6起经营风险主要是股权出质。
近日,英大证券因存在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存在尽职调查不到位、融入方和标的证券管理不够严格、履行存续期管理职责留痕不充分等问题被深圳证监局责令整改。
深圳证监局表示,英大证券的上述行为不符合《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要求,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决定对英大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要求其切实加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管理,在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和控制风险。证券公司应当对分支机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不得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管理分支机构,也不得将分支机构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给他人经营管理。
2018年5月29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公告,核准英大证券撤销广东分公司,拟撤销的分公司不得新增客户和开展新的业务活动,至此剩下7家分公司和30家营业部。而在英大证券现有的30家营业部中,共有11家集中在总部深圳。对于一家成立20多年的券商来说,这样的业务覆盖范围委实有点“局促”。
2018年以来,深圳证监局已对英大证券出具了2封警示函。2月7日,深圳证监局在第一封警示函中表示,由于英大证券未及时选聘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总经理,公司董事长代行总经理职责已超过6个月,反映其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缺陷。
2018年9月4日,深圳证监局再次发出警示函,指出英大证券在部分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未勤勉尽责;在部分受托管理公司债券中,未采取有效措施对存续期发行人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监测、监督、核查,未能有效督导发行人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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