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聚焦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和职能部门形成合力,未来拟专设检察机构解决跨行政区划问题

来源:767股票知识网 时间:2019-10-26 20:22:20 责编:767股票 人气:
决策主力记者:李可愚 决策主力编辑:陈旭
10月2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根据2019年度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25日举行的联组会议,以专题询问的方式继续深入审议。
在此次联组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以及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多个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集中介绍了当前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在各方面互相配合、增强合力的情况。


检察机关和职能部门衔接协作更加顺畅
生态环境保护是公益诉讼重要领域,这方面的公益案件占全部公益诉讼案件一半以上。
“我想知道,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在流域治理、环境保护方面如何互相配合,增强合力,取得了哪些成效和经验?”在专题询问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鲜铁可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对此,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回答:“最高检以及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推动。生态环境部门和检察部门也是紧密配合,应该说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
李干杰具体介绍称,去年最高检和生态环境部达成并实施了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相关协议,其中包括互派人员挂职交流。今年新出台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又明确将最高检作为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新的成员,这就进一步使得双方之间的衔接、协作、配合更加顺畅。
“从今年开始,为了强化督察成果的运用,推进相关环境问题的解决,我们定期将督察中以及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给最高检和地方检察机关。同时,我们还积极为检察部门开展环境领域的公益诉讼提供技术支撑,包括印发了环境损害的鉴定评估技术规范,组建了专家委员会、推荐鉴定评估机构,这些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李干杰介绍说,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检等部门,对西安、临汾等几起监测数据造假案进行现场督办,对安徽池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案等9起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以及45起长江流域的污染环境案件实施了联合挂牌督办,对违法行为形成了很大的震慑。
水利部部长鄂竟平介绍称,最高检主动与水利部联合在黄河流域开展了“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的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以来,水利部门及时向检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2339件,检察机关及时立案1097件,发出检察建议1029件,解决了黄河流域一大批老大难问题,达到了“起诉一起、警示一片”的震慑效果。
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应询表示,检察机关着力推动解决环境治理、流域治理上下游不同行、左右岸不同步的突出问题,在长江沿线省市之间、黄河流域9省区之间建立了跨区划特别是跨省份移送案件、异地办案的机制,办一些“钉子”案件、硬骨头案件。
要在法律上解决跨区域公益诉讼
联组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刘德培提问称:“我们的自然资源和行政区划是交叉的,我的问题是,检察机关是如何办理跨行政区划的公益诉讼?未来如何更好地办理?”
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回应表示,这是一个实践当中比较突出、很实际的问题。为了水土资源的保护,落实好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最高检把相关地方检察机关协调起来,协同促进相关污染源的解决,每个检察机关应该尽哪些职责,由哪个检察机关为主,向哪个司法机关最终提出诉讼,都做了相应的协调工作。
“我们去年在武汉,今年还准备在上海,专门召开这样的协调会议。同时,与中央国家机关和有关部门协同,去促进从顶层设计、制度落实上去推进。”张军表示。
在省市自治区范围内,跨流域、跨区域案件的处理同样存在这个问题,哪个检察机关负责管辖,协调哪个有职能的部门,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都有个管辖的问题。张军介绍说,根据目前的法律规范,检察机关着力做好协同工作,做好协调、内部统一认识的工作。
张军表示,未来需要在法律制度上去解决这样的跨区域、跨流域案件的处理。“有的地方提出设置专门的检察院,我们觉得是一个方向。这个专门检察院还应该有除了公益诉讼以外的其他职能,包括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跨地域的案件,都可以承担起这样的职责。”
“在现阶段,我们可以根据宪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最高检和相关省区市检察机关共同做出决定,可以设置分院,给它一定的职能,就像铁路运输检察机关,还有原来的森林检察机关,都是跨行政区划去管辖案件。就用这样一个机制,把这个问题尝试解决好,为最终设置专门检察机关奠定实践基础。”张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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