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一个并购重组竟揪出6人内幕交易,无一人获利还被行政处罚!

来源:767股票知识网 时间:2019-10-29 09:02:09 责编:767股票 人气:
决策主力记者:陈晨 决策主力编辑:吴永久
众所周知,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容易滋生内幕交易,证监会及各地证监局也在严厉打击,但在一次重组事件中,一次性揪出6名内幕交易人员确属罕见。
10月28日,新疆证监局发布了6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的6人均在宁波海运(600798)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构成内幕交易。记者梳理到,这6人中,内幕交易金额最高的超过200万元,最低的仅10万左右,但无一例外,这6人内幕交易均亏损,同时,还要接受3万元~20万元不等的行政处罚。另外,虽然说,从亏损幅度上看,最高亏损也仅不到14%,但若加上行政处罚金,有两人的损失就要超过50%。
宁波海运(600798)重组事项内幕历程
10月28日,新疆证监局披露了6份行政处罚书,当事人包括徐杨、丁园芳、严凯歌、陈明、胡蒙菲和林娜,而这6人均在宁波海运(600798)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构成内幕交易。
2013年1月31日,浙能集团 宁波海运(600798)的控股股东 承诺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将富兴海运和浙能通利相关资产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则的前提下,以适当的方式注入宁波海运(600798)。
2017年11月15日,宁波海运(600798)资产重组方案策划会确定了宁波海运(600798)重组的总体方案,即宁波海运(600798)拟发行股份或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富兴海运51%股权,浙能通利60%股权,江海运输77%股权和北仑船务39.2%股权。会议同时决定在下阶段同步推进与海虹集团等其他北仑船务的股东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以实现宁波海运(600798)并表北仑船务。
2017年12月25日,宁波海运(600798)召开会议讨论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的相关事项。2018年1月17日,浙能集团董事会投资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浙能集团所属海运资产重组事宜。
2018年1月26日,宁波海运(600798)发布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8年1月25日,公司接浙能集团函告,浙能集团正在积极推进与本公司相关重大事项的筹划,该事项有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 2018年2月2日,宁波海运(600798)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新疆证监局称,上述宁波海运(600798)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及拟通过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并表北仑船务事项,均属于《证券法》中规定的重大事件,构成内幕信息。该信息不晚于2017年11月15日形成,于2018年1月26日公开。
6人知晓内幕信息过程
前述6人所控制账户均在内幕敏感期内交易宁波海运(600798),那么这6人是如何知晓内幕信息的呢?记者梳理如下:
徐杨:为知情人章某栋配偶。2018年1月17日,章某栋作为浙能集团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副主任参加浙能集团董事会投资委员会会议而知悉内幕信息,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章某栋在会议后与徐杨存在通话联络。2018年1月18日,徐杨本人及指使他人操作“冯某良”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宁波海运(600798)”。
丁园芳:2017年12月25日,丁园芳作为北仑船务总会计师,参加宁波海运(600798)《一致行动人协议》讨论会而知悉内幕信息,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2017年12月27日至29日,丁园芳共使用两个证券账户交易宁波海运(600798)”。
严凯歌:2017年12月25日,严凯歌作为北仑船务办公室主任,参加宁波海运(600798)《一致行动人协议》讨论会;2017年12月29日,严凯歌收到宁波海运(600798)发来的《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函》从而获知内幕信息,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2018年1月4日,严凯歌交易“宁波海运(600798)”。
陈明:2017年11月15日,陈明作为北仑船务总经理,参加资产重组方案策划会而知悉内幕信息,为内幕信息知情人。2017年11月17日至2017年12月27日,“陈明”证券账户买入“宁波海运(600798)”。
胡蒙菲:为知情人胡某波配偶。2018年1月9日,北仑船务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接到通知,北仑船务作为宁波海运(600798)资产重组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再买卖宁波海运(600798)股票,胡某波作为北仑船务监事由此知悉内幕信息,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2018年1月10日、11日,“胡蒙菲”证券账户买入“宁波海运(600798)”。
林娜:为知情人林某之女。2018年1月4日,林某作为海虹集团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参加一致行动人协议商讨会;2018年1月8日,海虹集团召开经营工作办公会审议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林某参会并于会后签署该协议,林某因此知悉内幕信息,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2018年1月8日晚,林娜询问过父亲林某宁波海运(600798)重组事宜。2018年1月10日“林娜”证券账户买入“宁波海运(600798)”。
6人内幕交易均亏损
记者梳理到,徐杨内幕交易成交金额达202.39万元,为6人中最多,其余则为10万到20万不等。虽然成交金额各不相同,但是无一例外,上述6人均以亏损收场,徐杨亏损10.41万元,亏损幅度达5.14%。但要从亏损幅度来看,陈明亏损幅度最高,买入金额达21.92万元,截至2019年2月19日未卖出该账户中其持有的宁波海运(600798)股票,账面亏损2.96万元,亏损13.52%。
当然,这还仅仅是一部分,上述6人还要面临行政处罚,其中徐杨被处以20万元罚款,其余罚款金额为3万元或5万元。因此,若将处罚金也计入在内,严凯歌和丁园芳损失将过半,损失幅度则提到55.21%和50.08%;此外,陈明和胡蒙菲的损失也将达到36%。
值得一提的是,面对上述行政罚款时,有4人提出了申辩,请求免予或减轻处罚,但新疆证监局均为对申辩意见不予采纳。其中,胡蒙菲在陈述申辩材料中提出:第一,其配偶胡某波作为本次资产重组标的公司宁波海运(600798)职工监事,并不是高层管理人员,未参加任何关于宁波海运(600798)资产重组的会议,不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第二,其本人不懂《证券法》,认为胡某波所说“今天海总来通知了,不许我们再买宁波海运(600798)”中的“我们”仅指北仑船务的董监高,其本人不属于禁止买卖的范围;第三,其在调查期间积极配合且态度诚恳,其本人也从中吸取了深刻教训,请求免予行政罚款。
新疆证监局认为,第一,胡某波作为并购重组标的公司的监事,且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被明确通知并购重组相关事项,认定胡某波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如前所述,胡蒙菲上述交易构成内幕交易;第二,胡蒙菲不存在《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减轻或免予处罚的情形。综上,对胡蒙菲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本文封面图来自摄图网
767股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