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方股票」“公管私”开闸摸底,基金经理可兼投资经理了!机构仍要观望

来源:767股票知识网 时间:2020-04-19 10:55:37 责编:767股票 人气:
5月1日起,公募基金经理将迎来“公管私”时代。业内人士表示,新规既能盘活基金公司的投研资源,也有助于留住优秀的投研人才。不过,基金经理和投资经理之间的壁垒虽被打破,但施行起来仍有不少困难。


允许“公管私”
日前,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试行)》(下称《指引》),明确公募基金经理可以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下称“投资经理”)。这一新规将于5月1日起施行,哪些基金经理有望扩大管理半径?
《指引》兼顾了品德和能力两大方面。首先,基金经理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诚信记录,最近3年未曾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其次,应当具有良好的投资管理能力,投资风格清晰稳定,具有5年以上权益类公募基金、权益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或年金社保组合的投资管理经验。
显然,监管也考虑到了基金经理“一拖多”的弊端。《指引》要求,除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产品外,基金管理人应当确保兼任基金经理具备充分履职能力,合理调配同一基金经理管理的公募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只。
此外,强化长期考核机制。对兼任基金经理进行5年以上的长周期考核,考核激励指标应当涵盖所有兼任组合长期业绩、遵规守信情况、公平交易执行情况等,并对兼任基金经理实施收入递延支付机制,递延支付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递延支付的收入金额原则上不少于40%。
带来两大利好
新规带来的利好是显著的。业内人士认为,公募基金经理兼任专户投资经理可以实现多方共赢。
一方面,可以盘活基金公司的投研资源。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基金研究员程颖在接受《国际金融报》另一方面,有助于留住优秀的投研人才。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向《国际金融报》据基金公司人士透露,专户产品的超额收益通常为20%,如果有投顾参与,计提的比例可能会更高。基金公司再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投资经理作为业绩奖励。因此,管理能力突出的投资经理收入非常可观。
“公募和专户产品都能做之后,基金经理就不用‘奔私’了。对客户来说,也可以把想要的产品形式和基金经理匹配起来。只要风控措施做好,可以多方得益。”一位中型基金公司人士坦言,尤其是对中小基金公司来说,管理费收入远不及大型基金公司的情况下,基金经理可以获得更好的激励。
施行仍有困难
基金经理和投资经理之间的壁垒虽被打破,但施行起来仍有不少困难。
“暂时没听说内部有人员调动安排。”上海一家中小型基金人士苦笑道,公司基金经理本来就不够用。虽然产品也发了不少,但规模一直上不去。
深圳一家大型基金公司人士也表示,目前还没有相关的安排,“应该是还在讨论中,公募基金经理自身就已经忙不过来了。”
也有基金公司称,内部已经有所行动。北京一家中型基金公司人士告诉《国际金融报》上海一家中型基金公司人士则表示,内部正在讨论,了解到部分基金经理确实有想管理专户产品的诉求,后续公司也会出台配套的制度。
多位业内人士向《国际金融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合计8.74万亿元。但实际上,大部分是资管新规出台前发行的通道产品,基金公司自己管理的专户产品规模十分有限。
“我们公司年金和专户投资放在一起,所以看起来投研人数不少,但实际上真正做专户的特别少。”一位公募市场人士解释道,专户产品的投资门槛高,至少100万元起,受众主要是高净值客户。他们的诉求是既要收益高,也要回撤小。能做到这两点的投研人才本来就少,过去大部分都在管公募产品。
除此之外,基金经理兼任投资经理还存在难点,如何去平衡公募产品和专户产品的投资过程,比如买入统一股票时的先后顺序问题,两边的利益机制也不一样。程颖认为,基金经理兼任投资经理后,能否始终如一地对待公募产品的投资者,做到防范利益冲突,需要基金公司建立较为完善的制度基础,并严格执行和把关。
此外,公募与专户的业务导向有所区别,前者更偏向于相对收益,而后者更偏向于绝对收益,使得在公募投资业绩优秀的基金经理未必能做好专户投资。这也是为何很多公募大佬“奔私”后业绩表现平平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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