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迎QFII两融“活水”!中信证券为QFII开立首批两融信用账户,QFII/RQFII持A股市值超2000亿

来源:767股票知识网 时间:2020-12-28 18:02:53 责编:767股票 人气:

财联社(北京,记者高云)讯,外资终于进入两融“战场”,QFII已通过中信证券成功开立两融信用账户。

12月28日,中信证券表示,公司为QFII客户成功开立A股市场首批融资融券信用账户,QFII客户可于账户开立次一交易日(12月29日)起参与融资融券类证券交易。

中国结算12月18日发布通知,沪深市场QFII、RQFII登记结算制度改革相关业务于2020年12月28日上线。这将是《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实施后境外投资者首次进行此类交易。

据首创证券统计,截至2020年9月底,QFII/RQFII持有A股总市值为1957.27亿人民币,占A股流通市值的0.34%,据接近人士透露,截至年底从市值到占比都有攀升之势,超2000亿毫无悬念。

中信证券表示,在国内国际双循环的背景下,QFII、RQFII客户参与融资融券交易不仅扩大了其投资范围,促使我国吸引更多境外优质资本,更提升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程度,为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提供了新动能。与此同时,融资融券交易迎来了新客群的突破,这也标志着A股融资融券业务发展一个新的里程碑。

两融交易迎来QFII活水

中信证券是为QFII客户开立信用账户和提供交易渠道的首批券商之一。

今年11月2日,中信证券完成A股市场QFII客户转融通证券出借首单交易,约定号为全市场1号,实现了市场突破。此后,中信证券完成了QFII客户参与融资融券交易的筹备工作。

中国结算12月18日发布通知,沪深市场QFII、RQFII登记结算制度改革相关业务于2020年12月28日上线。其中,QFII、RQFII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可于业务上线后申请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并自账户开立的次一交易日起参与融资融券类证券交易。

《QFII/RQFII办法》在今年9月份获得监管层通过,融资融券、转融通证券出借成为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范围。

QFII/RQFII持有A股总市值1957亿人民币

QFII、RQFII体量巨大,将显著提升两融市场规模,中信证券信用业务收入将明显受益。

据首创证券统计,当前共有336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与276家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截至2020年9月28日,QFII/RQFII持有A股总市值为1957.27亿人民币,占A股流通市值的0.34%,较5月底比重略有提升。

中信证券2020年三季报显示,公司今年前三季度利息净收入18.31亿元,同比增2.55%,行业收入排名第6名;第三季度收入10.21亿元,同比增150.12%,行业单季收入排名第3名。

今年以来,两融余额续创历史新高,截至12月25日,沪深两市融资余额为1.61万亿,较年初增58.09%;融资余额为1.48万亿,较年初增47.47%%;融券余额为1285.16亿元,较年初增832.60%。

A股迎QFII两融“活水”!中信证券为QFII开立首批两融信用账户,QFII/RQFII持A股市值超2000亿

“QFII、RQFII办法”调整涉三大方面

2020年9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央行和外汇局公布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QFII与RQFII制度统一后,在资格条件、审批程序、投资运作等方面均有放开,便利更多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境内金融市场投资。

一是取消资产规模要求,简化申请审核程序。准入条件上,主要是放宽了QFII准入条件,取消对各类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资产规模要求。《办法》简化申请审核程序,无需提交资金来源说明书、财务报表等申请文件,实施行政许可简易程序,即可通过当场形式审查,直接作出是否受理决定,且QFII、RQFII资格审核时限由20个工作日、60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大幅缩减审核时长。此外,《办法》明确提出,鼓励使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投资,即鼓励通过RQFII渠道进行投资,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二是稳步有序扩大投资范围,新增新三板、金融衍生品等。新增允许QFII、RQFII投资新三板挂牌证券、私募投资基金、金融期货、商品期货、期权等,允许参与债券回购、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坚持稳步有序放开原则,对于私募投资基金投资范围以及金融期货、商品期货、期权等的具体品种和交易方式,需符合相关规定。投资额度与托管人数量限制的取消则与新修订《投资资金管理规定》保持一致。托管人申请备案方面,明确QFII托管人资格审批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后的相关要求。

三是明确账户资产权属,强化持续监测监管机制。监督管理方面,强化账户穿透式监管,明确合格境外投资者为开展境内投资开立的证券期货账户下资产权属问题;强化持续监测监管机制,要求托管人、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持续监控合格投资者的交易行为、账户资金进出情况,增加提供相关跨境交易信息的要求,并要求相关监管机构对合格投资者境内投资活动进行监测分析和自律管理,建立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机制。